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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

 

李旭鼻子一酸,胡乱用力擦几下,眨眨眼睛,又唱下去,声音却变得混浊了,好像含着一堆沙说话般。戴志忽然揽住李旭,用力将他的身子摇来摇去,他一惊,又傻笑,又拥着戴志的腰,跟他一起摇晃。

「有多少错误重蹈覆辙

有多少苦痛还不是都过来了……」

林春读不到「重蹈覆辙」四个字,便用广东话糊过去,听得身旁的陈秋大笑,林春便用手肘撞他的胸骨,使他吃痛叫了声,带着一脸扭曲的笑容唱:「想起来甚至还会笑呢……」

「青春是人生的实验室

错也错得很值得……」

好一个「错」字。走到这步,林春想,他是否行错了?或者他将会被社会歧视,但却因而得到更多。他知道什么是朋友,什么是温暖,人的肌肤沾了汗水会变得黏腻,衝动起来不管是身在何方,也要找个暗角处紓解自己的欲望……享乐主义是颓废的、不负责任的,却使人快乐无边,责任代表什么呢?责任是一个包袱,让人忘记了,其实人最大的生存目的不过是平平凡凡、快快乐乐地过每一天,而不是追赶金钱、不是为了一个deadle而衝刺。

错也错得很值得——值得的,若干年后,尽管他们真是成为社会中、国家里的一枚无名小螺丝,却依然记得自己在年轻时,也做过很多特别的事情:挑战道德、白痴的生活、初次跟情人诉说着爱恋与欲望,他们是一团火,燃烧过、迸发过,再渐渐熄灭,归于黑暗,也算不枉此生。

「就算某天唱起这首歌

眼眶会有一点湿热……」

女生啜泣起来了。林春身旁的叶芝竟也用手肘擦拭通红的双眼,眼睛却始终放眼礼堂,半皱着眉,不肯眨一下眼,要将这一片风景收入心底里。林春看了一眼,遇上叶芝的眼神,她有点愕然,朝他轻轻一笑,又别过脸。林春没地一阵心慌,从叶芝的眼睛,他看到某些东西,尽管不甚确定,然而那是一种他不可能去回应的感情。一种愧疚与心虚使他不敢再望向叶芝。

「伤心的,都忘记了

只记得这首笑忘歌,

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……」

陈秋紧了紧林春的手,他俩对望,眼里没有欲望,纯净如水,单只倒映着对方平静的脸孔。林春敛眸,温柔地唱:「谁说这样不伟大了……」

音乐渐大,戴志忽然夺过麦克风,半蹲下来,对着麦克风乱叫一轮:「wo、o、o……o、o、o……woo……」

大家互相望望,就疯狂地笑了,也随着戴志放声乱叫,女生手舞足蹈在台阶上乱跳,脸上哭哭笑笑,花顏上沾了雨露,尤如出现彩虹的下雨天,不能用阴晴或哭笑去划分,只能冠之以一个词——「光辉」。大家勾肩搭背,前后晃动,玩起杂乱无章的人浪来。有人叫得走音了,也不在乎别人笑自己破音,那狼嚎似的叫喊、银铃般的尖笑,充斥礼堂,教那些置身事外的学生感到嫉妒、教老师感慨无限,兔奴的眼眶也变红了。

最后一段副歌开始——

「伤心的、都忘记了,

只记得这首笑忘歌……」

与其说是唱,不如说他们在叫——吶喊,用尽每一份力气去叫出自己的感情,是喜悦、是感动、是感伤,像将水龙头扭到最大、任那水柱向四方激射,稚嫩得没有章法规律可言,他们只懂得运用最天然原始的方法,去宣洩那无以名状的澎湃感情……

「这一生志愿只要平凡快乐……」

平凡快乐……林春闭上湿热的眼睛,忽然更看清楚自己想要什么。他的平凡、他的快乐,并不等于做公务员、生儿育女与供养母亲。他并不想用规则去束缚自己,他只想要快乐。是的,他只希望找到一个地方,让自己放松、让自己不需用脑袋运算,而可以躺下来,让阳光爱抚自己疲劳的肌肉,让泉水洗刷那一身从世俗积回来的污秽,回復成最初、那个天真的孩子……

「谁说……」

睁开眼睛,他又落入陈秋眼底的旋涡。林春强烈意识到,自己是一隻被捕获的猎物——一隻很久之前就期待被人捕获的猎物、一隻活了很久也不知道生存目的是什么的愚蠢猎物,这只猎物想得到一个答案——

「这样……不伟大……了!!!!」

最后的那个「了」字,大家吸一大口气,向前方咆哮,彷彿要用自己的力气、在这漫长的t中歷史中添一笔漂亮的顏色——红色,他们的顏色是红色。象徵活力激情的鲜红,那火一般的艳红,就是他们独有的顏色。

「一、二、三,鞠躬——」

林春傻傻立在台上,陈秋将他的手拗下去,他才跟着鞠躬,还听到陈秋「咭」一声笑了出来。此刻,男男女女脸上都有着灿烂的笑容,明明各自有一张不一样的脸,可此刻看起来却每一张脸都是从一个饼模子刻从来般,那一定是因为他们的心在此刻紧紧连在一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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