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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4章

 

“嗯,我哥和我嫂子高中就认识了,结婚这么多年也还是像热恋期,甚至还常常丢下江扬单独出去玩。”

江思渺说到后半句时,忍不住带了点怨气。

——因为每到这个时候,就轮到他这个小叔叔带孩子了。

想当初他哥高中早恋的时候就要他帮忙打掩护。

没想到都结婚生子了,他还是免不了为他哥恋爱而多操心。

江鲸算了算,说:“那他们在一起都十几年了呀。”

天啊。

认识彼此的时间几乎占到生命的一半这么长了。

他和江思渺认识太晚了,还要再活二十多年才能达到这个程度。

“十五年了。”

江思渺笑了下说,“感情还这么好,真不容易。”

“嗯?”

江鲸疑惑,“为什么这么说?”

“相处时间越长,不应该相爱的程度也越深吗?”

他虽然现在才和江思渺认识几个月,有点无法想象十几年后他和江思渺会是什么样的相处方式,但他总觉得那个时候他应该比现在更喜欢江思渺才对。

就像第一次见面的时候,他只觉得江思渺是个很好很好的人类。

而现在他已经确信了,江思渺是他这辈子,最最最喜欢的人。

“人类不是这样的。”

江思渺摇摇头,像是嘲讽般轻轻笑了下,“大部分人类……都是很喜新厌旧的。感情会随着日常相处里生出的鸡毛蒜皮而逐渐淡薄……”

所谓七年之痒,就是如此。

“喜新厌旧!”

江鲸有点紧张地抓着他,问,“那江思渺将来也会厌我吗?”

然后喜欢上其他人或者其他虎鲸!

“……”

江思渺沉默了下,偷偷望了眼客厅父母的方向,见他们没注意这里后才小声说,“我不会的。”

“真的吗?”

江鲸说,“江思渺也是人类呀!”

他刚刚自己说人类都是喜新厌旧的!

“但是正常人类,也不会喜欢上一头虎鲸的。”

江思渺悄悄勾了勾他的手指,只两秒就松开,“所以我也不是什么正常人,你放心,在这点上,我和我哥还是很像的。”

七年之痒在他们这根本不成立,因为只要喜欢上一个人,就确定是他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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