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爱小说
情爱小说 > 宦官之后 > 第89节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第89节

 

那当然不是啊。

虽然先帝不做人,但汤山是无辜的。事实上,连亭还挺喜欢这里的,因为这里不仅有先帝朝时的不愉快,还有不错的回忆。

某年先帝前脚上山,后脚就天降暴雨,一行人被困在山顶的行宫。偏先帝突发奇想,宣召贤安公主觐见。

贤安大长公主当时还只有公主的头衔,因与先帝不睦,并未随驾,只是她当时刚巧也在汤山,只不过是住在自己的庄子里,身边是正值年轻气盛、还在读书的儿子不苦,以及……他儿子不知道第多少任的小爹。

外面电闪雷鸣,风雨大作,先帝非要在这个时候见自己的妹妹,很显然就是在故意折腾。

但别人不仅不能劝,还只能陪着敬着高呼圣明。当时负责传旨的太监,正是连亭的师父张感恩。张感恩一直都有风湿的老毛病,事实上,在宫里跪来跪去的内监就没几个老了后能逃脱风湿怪圈的,只是张太监的尤为严重,尤其是在这种连绵的阴雨天,在刚刚经历了剧烈的爬山运动后,他连正常行走都是在咬牙坚持。

连亭不可能看着他师父在这样的情况下,还跑去半山腰的公主庄子宣旨,脾气不好的贤安公主说不定都不会让他的师父进门。

所以,连亭主动请缨,准备替他师父去吃这个闭门羹。

年轻的连亭穿着褐色的蓑衣,冒雨疾步于山间。但偏就这么不巧,一棵有几人合抱那么粗的水杉被雷劈下,滚落到了山间,正好把唯一的大路堵了个水泄不通。连亭不得已,只能绕道选择小路,他想尽快下到山腰……

但这样大的雨,大路都不好走,更遑论泥泞的小径,哪怕连亭有武功傍身,也几次险些滑倒。

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,连亭其实已经没有多少记忆了,只记得忽然一阵天旋地转,再睁开眼时,他就已经落入了捕猎的陷阱之中。

叫醒他的,是跟他一样倒霉掉下来、正在“离家出走”的不苦大师,好死不死压在了连亭的身上,却也及时让他清醒了过来。

那个时候不苦还叫纪复屿,没有道号,已经是个远近闻名的纨绔少年郎。据他自己说,他当时不是离家出走,只是命运的指引让他遇到了连亭。但就贤安大长公主说,不苦当时就是接受不了她又给他换了个小爹,还是自己的同窗,负气出走,没想到外面下了这么大的雨,他又没脸认怂就这么回去,才在庄子外面乱转,一个不慎踩空,才落入了陷阱。

比着了道的连亭还显得像个傻逼。

是的,连亭不是自己掉进去的,而是从行宫离开前就已经喝了药,药效发作后,被与他同行的小内监推入了陷阱。

连亭当时的腿被兽夹所伤,鲜血混合着雨水与泥土肆意横流,吓的纪复屿差点以为自己压的是一具尸体。幸好,连亭最后还是睁开了眼睛,不仅能喘气,还会说话,他一眼就认出了不苦这个公主子,希望他能踩着他脱离陷阱,去给贤安公主传旨。

不苦都急疯了:“都什么时候了,你还在想着传旨?你就这么爱岗敬业吗?”

连亭反倒是很冷静,他判断了一下自己的受伤程度,以及陷阱离庄子的距离,并不觉得自己一定会死。但如果贤安公主没有在大雨中前往行宫,那他反而不太可能活下去。

“听着,只有你能救我了。”虽然连亭对纪复屿这个草包衙内并没有报多大的期望,但也只能试一试了。

“我知道啊,当然只有我能救你了,大哥,你在流血啊。”不苦正在笨拙的想要撕开自己的衣衫给连亭受伤的小腿包扎,他当时根本不知道连亭是谁,却也不想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死在自己眼前,“你配合一点好不好?”

那真的是一个乱七八糟又仓皇无措的雨夜,连亭身体的温度在极速消退,他没办法再和不苦多聊,只拼着最后一口气,半起身把人扔出了陷阱。

说真的,能成功,连亭都觉得挺不可思议的。

而不苦也不是个只会哭的傻子,虽然就这样上来他还挺懵的,却还是在落地后,及时反应了过来,擦干眼泪,爬在洞口边对连亭大喊:“你坚持住啊,我这就去喊人,我一定会回来救你的,我一定会!”

连亭却只记得一件事:“传旨。”

“知道啦,我娘一定去,她不去我就躺地下不起来。但你也要坚持住啊,你要是死了,我就打死不让我娘去了!”

很显然,后面这是一个情急之下口不择言的激将。

连亭却躺在陷阱里仰头望着夜空心想,如果我死了,我哪里还管你娘去不去呢?不去最好,气死龙椅上那个傻逼。

然后就没有然后了。

不苦兑现了他的承诺,他从没有在大雨中跑得那么快过,也再顾不上什么面子不面子,第一时间冲回庄子里喊人救命,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努力把事情都交代了个清楚。一边安排侍卫救人,一边让他娘赶紧先去行宫。

连亭说对了,贤安公主还真没打算去见她的皇兄,他想折腾她,她就一定得被他折腾吗?

但不苦却哭的更凶了:“不行啊,娘,你要是不去,那就是害了我的救命恩人。”嗯,虽然在连亭看来是不苦救了他,可在当时不苦的理解里,他反而觉得是连亭救了他。如果没有连亭把他扔上去,他俩很可能会一起在那个雨夜冻死在陷阱里。

贤安公主实在是拗不过真要躺地上哭的儿子,只能冒雨乘轿走小路上了一趟行宫。当然,也是因为她也觉得是连亭救了她的儿子,她才会想要还了这份人情。

但这个故事并不是连亭今天要对儿子表达的重点。

重点是,当他们一起爬上山顶,在云开雾散下见到了金光罩顶时,连亭说:“后来有一年,我也是在这么一个大清早起,被你不苦叔叔喊来爬山,看到的这么一场日出。”

不苦很喜欢这样心血来潮的发疯,他就这么蹲在山头,两手搭在膝上,乱没有形象的叼着一根野草,在碎金一般的阳光里,歪头问连亭:“怎么样,很好看吧?”

在烟波浩渺的群山环抱中,他们一起在山顶上享受了一顿不算精致的早膳,有热气腾腾的花茶,有焦脆独特的酥黄独,反正都是只有不苦这样的富贵闲人才会觉得有趣的东西。

一如絮果如今的心绪。

“不要因为别人进入了某个阶段,你就也着急想要与别人一样。当个你不苦叔叔那样的富贵闲人不好吗?”说真的,连亭其实是很羡慕不苦的,他觉得儿子若能像不苦一样逍遥自在的过完这一生,就会是很理想的一种状态了,“当然,这话不要告诉他,我是不会承认的。”

长日尽处,我站在你的面前,你将看到我的伤痕,知道我曾经受伤,也知道我曾经痊愈。

“你的朋友们都很忙、没办法随时约出来没错,但你可以成为那个永远都有空、能被约出来的朋友啊。”

作者有话说:

信步上鸟道,顶峭松多瘦:引自晚唐诗作《登山》。

酥黄独:宋代的一种点心。

长日尽处,我站在你的面前,你将看到我的伤痕,知道我曾经受伤,也曾经痊愈:泰戈尔的诗。

认错爹的第一百零八天:

在被阿爹打开了思路后,很会举一反三的絮小郎,就开始给他忙碌的朋友们当起了救火队。

今天给司徒淼正在萌芽的爱情出谋划策,明天陪叶之初适应率性堂高强度的读书生涯,在给双生子当垃圾桶的同时,还不忘送他们最新的乡试题集,因为这个夏天一过,他们便要下场参加秋闱了,絮果衷心希望他的朋友们能一遍就过,从两个詹秀才变成两个詹举人。

当然,最让絮果关心的,还是他最好的朋友闻兰因。

理论上来说,闻兰因应该和絮果一样,当两个全大启最闲的大闲人。但也不知道是从哪一天开始,闻兰因就像是突然被打通了任督二脉,找到了要为之奋斗一生的目标,陷入了忙的要死要活的水深火热之中。

『点此报错』『加入书签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