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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

 

当个恶人,原来这么舒爽!

冲动了一回又怎么样呢,有奶奶这尊大佛在,他们两边谁都讨不了好。

估计到了晚上,沈志国沈志诚两兄弟就要握手言和了。

最后的结局也不过就是她损失一瓶玉兰油,打了沈红樱一巴掌。之后大家一起该吃的饭还得吃,该做的表面功夫还得做。

甚至于,背地里全丽华又要给母亲陶秀兰脸色看,四处使唤她解气。

“她金贵,她妈却跟个没骨头的人似的,我叫她做什么就做什么,这么好使,我不得多吩咐吩咐么!”

这是上辈子沈雪青和全丽华撕破脸后,全丽华在外面到处说的话。

一想起这件事,沈雪青的火气又腾地一下起来了。

一方面,她真觉得刚才应该也打一顿全丽华。另一方面,她又觉得母亲的那个软和的脾气,真是活该被全丽华压着大半辈子翻不了身!

不行,这事情休想这么算了!

沈雪青看看时间,现在才一点钟,她那任劳任怨的妈,估计非得在地里帮忙干到五六点,才会回来呢!

沈雪青起身迅速的收拾了自己的东西,拎着包就出门了。

走到后坡道上,沈雪青一眼看到了沈红樱的自行车停靠在路口的大树下。

她忽然想起来,堂姐不是还“打碎了”自己一瓶玉兰油没吱声么,就拿这个抵债好了!

自行车铃铛叮铃一响,沈红樱猛地从位子上跳起来,冲出来。

眼见着追不上,沈红樱一边捂着脸一边急的尖叫:“我的自行车!我的自行车啊——”

刚平静一会,这又有热闹的样子,周围几座屋子的邻居又情不自禁地伸脑袋了。

沈红樱越气,沈雪青就越高兴。

太久没有骑过自行车,刚上车的她从不熟练到逐渐骑快,心里也充实起来。

一路上遇到了不少村里的人家,虽然都不认识了,但是不妨碍沈雪青看他们眼熟。现在心情好,沈雪青笑的甜甜的,跟所有人微笑着打招呼。

风吹过她年轻秀气的脸庞,一缕发丝随风飘动,那双灵动的眼睛仿佛会说话。

村里的人也很惊奇:“这沈家的小孙女今天看起来好像特别高兴啊?”

“那当然了,她老子昨天回来说了,城里老师说她肯定有大学上了!那当然高兴啊!”

“哎哟,那确实是大喜事!这老沈家的风水是不是就是好啊,大孙子开车,大孙女吃公家饭,现在小孙女又考上大学了,以后肯定是最有出息的一个!把她的哥哥姐姐都比下去了!”

“你说说,人家家小孩是怎么长得,怎么又好看又会念书呢?”

“唉,你问我,我也想知道啊!”

扔信了

沈雪青骑了半个多小时,终于回到了她熟悉的城里。

当然,现在的城里,放在上辈子在北京生活的沈雪青眼里,和乡下其实差别也不大。

但是上辈子,从乡村户口到城市户口,沈家花费了两代人的努力。

以前的户口分成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,这一区别就仿佛一条深不见底的鸿沟,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命运。除非你能力出众,或者筹划地早,否则你一辈子是土里刨食,还是可以有粮食分配,就已经被决定好了。

沈雪青的爷爷就是个有远见的人,一直坚持要读书识字和要跟着国家走这两条家风。

沈家很早就想尽办法把两个儿子都送到了部队里,这一举动成功地在风雨飘摇的时期保住了沈家,后来又成功地让沈家过上了比村里所有人都要好的日子。

沈志国沈志诚两兄弟能力其实在军中表现一般,但是等到退伍转业回老家的时候,沈志国进了农村信用社,沈志诚则是去了粮管所。

直到此时,沈家第一代的户口终于开始发生了改变。

而等到沈雪青出生的时候,一开始也是农村的户口,直到沈志诚当上了镇上粮管所的干部,分到了城里的小房子,沈雪青才转学到城里,真正落户成为了一个城里人。

搜寻记忆,沈雪青找到了自己在城里第一个家。

这是一栋临街的老房子,建在现在城里比较边缘的位置,分到这里房子的人家,但凡有出息的都想办法搬走了,空出来的位置就由沈志诚这样后来者继承了。

一楼是门面房,杂货铺和烟酒店之类的,足够日常所需。

二楼是公共厕所和办公点。这年头分到的房子和后来的不一样,家家户户都没有厕所,要去公用的厕所。

三楼楼梯口就是沈雪青家了。这里的位置不是很好,平时有个风吹草动的都听得清楚。所以也没人和沈志诚这个后来的小干部抢,就顺顺利利地让他们家住进来了。

沈雪青在门口的花盆底下摸索了好一会,找到钥匙打开门。

五十平米的小房子,一眼可以望到底。右边是大开间,放了一张床,旁边就是桌子和厨房间,开间里东西摆的满满当当的,没有什么富余空间。墙壁上贴了很多报纸,角落里还放着堆满的杂物和一盆吊兰。

左手边是唯一一个房间,也就是沈雪青的房间。

沈雪青都快忘掉这件事了。

刚搬进来的时候,不少亲朋好友上门参观,都惊讶于沈志诚夫妇居然把唯一的房间让给女儿,自己和厨房的油烟挤在一起。

那时候大家都是这么说的:“小孩子而已,挤挤倒是没什么的。你们两个大人,何必把房间让给小孩呢。”

是啊,何必呢?

沈雪青沉默了一下,进了自己的房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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