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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出书版) 第20节

 

道恩·亚当斯,这个名字我从一开始就知道。她就是和阿基拉一起吃晚餐的出版商,那天晚上阿基拉·安诺还威胁过理查德·普莱斯。理查德·普莱斯被杀的当晚,她和道恩在一起,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说的。阿基拉还告诉我们,道恩离婚时,丈夫的代理律师也是理查德·普莱斯。差点忘了,格雷戈里·泰勒去世前刚好买了“末日世界”系列第三卷 。也许他只是想要一本适合长途旅行的大部头。我突然想到道恩·亚当斯必须参与霍桑的调查,尽管霍桑还没有说要见她。

好吧,至少此行还是有些收获的。当然,好运并未止步于此。希尔达的态度和缓下来:“也许我可以找詹姆斯谈谈。”

“哪个詹姆斯?”

“敦特书店的詹姆斯·敦特。他知道你写书,也许我们可以让他相信这中间有误会。”

“这不是误会!”

“不管是什么吧。还有,你真的应该继续写签给猎户星出版社的第二本书。关于莫里亚蒂,你有什么想法吗?”

“我正在构思。”

“好吧,如果我是你,就会停止思考马上动笔。”

“谢谢你,希尔达。”

“我就不送你出去了。”

他已经骑了三天,他那匹高傲的黑骏马艰难地踏着蹄子,穿行在这片被时间遗忘的大陆上,穿行在疯长的野花、盘绕的荆棘和茂密的黑色森林中间。一轮银月为他指明方向,北风轻轻在他耳旁低语。他有些饿了。自从去佩拉姆国王的宫廷赴宴以后,他就再没吃过东西。但是现在他的旅程被迫中断,因为一种更深层的、更原始的饥饿吞噬了他。他停下,忠实的骏马悠闲地站在一旁。

这女孩可能只有十来岁,但已出落成一个令人倾慕的少女。他看到她的时候,她正弯着腰,俯在潺潺的溪流边,用双手掬起一捧水,啜饮起来。现在她则倒在他身下,仰面躺在柔软的草地上。他倾下身,撕开她的羊毛套衫,露出她成熟、丰满的乳房,乳头与她的嘴唇一样鲜红。看到她的皮肤,她腹下若隐若现的绒毛,他四肢瘫软。

“你是我的,”他喃喃地说,“我对圆桌和魔法起誓,梅林,你是我的。”

“是的,大人。”她伸出双臂,全身发抖,等着迎接他。

他几乎控制不住自己,猛地脱下铠甲、腰带和其他衣物,赤身裸体地俯视着她。

在去见霍桑的路上,我在皮卡迪利街的水石书店停下,拿起一本《血囚》,这是“末日世界”系列的第三本。在圆形入口大厅的一张桌子上,马克·贝拉多纳的书放在最显眼的位置,我站在那儿读了几页。我不得不提醒自己这本书太差了:语言让人恶心,满篇陈词滥调,还有充满色情意味的描写。这些书一定让道恩·亚当斯赚了一大笔钱。而我从霍桑那儿学到,金钱和谋杀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。我敢肯定他很快就会讯问这个出版商。毕竟,她是阿基拉不在场的唯一证人。同时我开始好奇,这两个女人之间到底有什么共同点,才能让她们成为朋友?毕竟,她们的文学品位相去甚远。我又看了看《血囚》,希望从中找到部分答案。然而并没有。

我放下书,走了一小段路到格林公园车站,想起了我告诉卡拉·格伦肖的推测。阿德里安·洛克伍德是凶手,这个可能性越来越大。我对格伦肖说的都是事实。他有作案动机。据阿基拉说,他知道第一百八十二首俳句。而且我在他家里看到过这本书。会不会是他把数字写在了苍鹭之醒的墙上,作为某种奇怪的复仇宣言呢?

霍桑在车站等我,看到他时,我忍不住想问他和凯文的关系——他们两个是怎么认识的,他们之间的约定是什么。他是雇了这个少年为他工作,还是凯文只是单纯地觉得好玩?还有其他的问题:霍桑似乎总是知道我在哪里、在做什么。这是因为他善于观察,还是因为他黑进了我的电子邮箱?

我想和他对质,但最后决定不能这么做。我也可以利用凯文去了解霍桑。这要比其他渠道容易得多。

我们一起出发,朝海德公园走去。雨下得不大,空气中弥漫着薄雾。现在刚过暑假,还没到篝火节之夜,是一年中最沉闷的时节。街角的圣诞装饰还没挂起。不过这些东西似乎来得一年比一年早。

“你给我的东西我看了。”他和善地说。

我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他指的是我给他的那几页纸,是关于我与戴维娜·理查森的会面和我发现的那首俳句。

“哦,”我小心翼翼地说,“有帮助吗?”

“老兄,你好像有点怕我。我这么说,希望你不要介意。”他想了一会儿,然后一字不落地引用了一段:“没等他来我就进来,他可能会不太高兴。他讨厌我问问题……”

“我是真的怕你,”我回答道,“每次我一张嘴,你就盯着我看,好像我是个行为不端的小学生。”

“不是的,”他有些生气,“我只是不喜欢你打断我的思路。你在嫌疑人面前说话要小心些,我们不能泄露信息。”

“我没有。”

霍桑扮了个鬼脸。

“我泄露过吗?”我有点警觉。

“希望没有。实际上,你写的那些东西很有用。托尼,你的问题是,你自己根本没有意识到你写下的东西有多重要。你有点像一个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的旅行作家。”

“我才不是!”

“你就是。就好像你描写了在巴黎见到的那个金属制成的又大又高的建筑(埃菲尔铁塔),却没有告诉别人这个地方值得一游。”

这样说很不公平。我把我看到的以及霍桑说的几乎所有东西都写下来了。当然,对于描述的细节,我必须有所取舍——否则这本书会长达数千页。就拿阿德里安·洛克伍德的房子来说吧,我提到过他喜欢吃越橘,不是因为越橘一定与犯罪有关(几乎可以肯定它们与犯罪无关)而是因为它就摆在桌子上,所以似乎值得注意。同时,我没有提那天早上他刮胡子时划伤了自己。他的下巴一侧有条划痕。当然,如果这条线索有意义,比如他之所以会划伤自己,是因为在谋杀理查德·普莱斯后他的手一直在发抖,那么我就会把这个细节写进第二稿里。我就是这样写作的。

“那我怎样才能帮到你?”我问他,“你可以告诉我,我描写过,但又不知道其具体位置的埃菲尔铁塔,到底在哪里吗?”

“好吧,戴维娜没完没了地跟你说,生活中没有男人她就什么都做不好。我觉得这个有点意思。”

“她是单身母亲,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。”

“我说的不是这个。”

我们穿过皮卡迪利街,一直走到克松街,朝阿德里安·洛克伍德的办公室走去。我发现霍桑突然停了下来,盯着正前方一座现代化的六层大楼边缘的一角。前门上写着莱肯菲尔德大厦。这就是洛克伍德的办公楼。

有一个人站在那儿,抽着烟。那个人头发湿漉漉地垂着,穿着一件轻薄的石色雨衣,半边脸上有个印记。但最引人注目的是那副蓝色眼镜,我们离得这么远,他的眼镜也相当醒目,像是小孩才会戴的东西。看起来很不真实。

那个人一直在抬头看三楼,低下头时,他和我四目相对。我们俩都不知道对方是谁,但很快就意识到了这其中的联系。我向前奋力一跃。那个人扔下香烟,转身就跑,而我则下意识地朝他追去。

我写过很多追逐戏。毕竟,这算是电视剧的必需品。剧中的人物在房间里互相交谈的场景不能太多。电视剧的情节必须融入一些动作,而最常见的动作有谋杀、打斗、爆炸或追逐。

其中,追逐场景可能是最昂贵的。打斗的场景通常都是相对封闭的,除非在行驶中的公共汽车的车顶上打斗,或者有许多人参与的那种。而如今爆炸也很容易做到,你看到的几乎所有的爆炸都很简单。通过压缩空气、灰尘和几张纸片就能完成。声音是后期添加的,甚至火焰也可以由电脑合成。但是追逐的场景全部都要移动,人要动,摄像机要动,整个剧组都要动。更麻烦的是,仅仅两个演员互相追逐是不够的,因为这样很快就会变得无聊。所以必须加入一些动作,比如差点被汽车撞上,挨了几拳,老妇人挡住路,等等。

上面这些算是提前跟你们道个歉,因为我不得不描写接下来的场景。

我今年五十多了,虽然我认为自己相当健康,但我不是动作派。我正在靠双脚追逐那个比我瘦的年轻人——虽然吸烟可能严重损害了他的身体。他的动作与其说是跑,不如说是跛行。想要把接下来的几分钟拍出可观赏性,必须有一个才华横溢的导演,甚至要花费巨额资金。

那个戴蓝色眼镜的男人横穿马路,一辆白色的货车在他面前呼啸而过,但离他还有段距离。我左右看看,然后追上他。他跑到另一条人行道上,从好几个行人身边挤过去,身体并没有真正接触。我感到一阵剧痛,停下来喘口气。我回头瞥了一眼,以为霍桑就跟在我身后,但他在原地一动没动。他就站在那里,拿着手机。这实在让我意想不到,也让我很烦躁。我的猎物沿着一条通往牧羊人市场的通道钻了进去,那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地方:狭窄的街道,小小的广场,其历史可以追溯到十八世纪。我看见他匆匆穿过街角的一家酒吧,名叫叶葡萄——我跟在他后面。他肯定是以每小时七英里的速度在奔跑,他的风衣以一种很搞笑的方式在身后飘动。

他又消失在另一条小巷里,经过了几个垃圾箱。我在人行道上跟着他,但已经被他落下一段距离了。当看到他跑向主干道并拦下一辆出租车时,我离他还有一段距离。我开始着急,脸上也出了汗。如果当时还有出租车,我肯定会跳上去,但是没有。我只能等,过了大约一分钟,总算来了一辆出租车。我招呼示意,司机花了挺长时间才把车停在路边。我使劲拉开车门,爬进后座。

我仍然能辨认出载着戴蓝眼镜那人的出租车。因为交通拥堵,他离我们只有一小段距离。

“去哪儿?”司机问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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