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像是番外的自述

 

陈浩坤并不是长期呆在据点,隔叁差五就会离开一两天。他离开的日子对于林鹿来说很难熬,性瘾发作时欲求不满的痛苦太难熬了,熬不过林鹿就会让坤剑把她给绑起来或者打晕。

无事时,林鹿就会看书或者摆弄她种植的含羞草。生活嘛总得过下去,摆烂不等同堕落、颓废,万一他厌烦了你这幅模样,就等于离死不远。

这天,林鹿看完书后趴在窗台上,摆弄窗外木架上放的几盆含羞草。白净纤细的手指随意拨弄排排翠绿的细叶,叶子被调戏得羞答答地合拢成一条,似乎在说:“不要啦!讨厌啦!”

没有狗男人在眼前碍眼,林鹿很轻松。全身散发出一种慵懒的松弛感,嘴角噙着笑,眸光温柔地注视它。

程浩坤不知什么时候倚在门框,静静地看着林鹿,周身凌厉的气势也渐渐变得柔软,具有攻击性的五官像是被温柔浸染,变得柔和。深邃的眼眸漫出浅浅的笑意,欣赏着如画般的美人。

他双手环臂,身上黑色丝绸衬衫只随意的扣了两颗金色的纽扣,松松垮垮的门襟内隐约可见几块硬朗的腹肌,反而让这个男人多了几分散漫的性感。

陈浩坤很喜欢林鹿那双眼清纯的桃花眼,可惜大多时候,她的眼神总是淡漠的,而现在看含羞草的眼神澄澈、纯净,给人一种特别干净的感觉,会让人立刻联想到山涧流淌的清泉。

太干净了,干净的晃眼!

陈浩坤有些不爽,如果她的眸中能闪烁出嗜血的光芒,还能干净透彻吗?纯净背后无穷的肮脏才是最美。

他上扬着刀眉,眼底掠过癫狂的笑意,悄然无息地退出了房间。

窗户开了没一会,湿热的空气就霸道的赶走了清凉的冷风,肆无忌惮的打算蜗居于此。热汗从细腻的皮肤渗出,沾染上绵绸材质的睡裙,林鹿觉得浑身都汗黏黏的,赶紧关窗,拿起遥控器把空调调低了两度。

又无所事事了。

林鹿迷茫的轻叹,陈浩坤这种阴晴不定的性子真的很难攻略,对你的好能看出来,对你的坏同样也看得出来,就是没有爱。

下午的阳光炙热,透过波纹玻璃折射出几道变形的金色光柱落到黑木茶几上,林鹿摇动搭在上面秀气的小脚丫,像是与光柱捉迷藏似的,一下出现,一下消失,自娱自乐的给自己找乐子。

卧室门无声息的被推开了,程浩坤挂着高深莫测的笑意走进来,一屁股坐在林鹿身边,捞起她的一只脚丫放在自己的腿心,中指勾了勾软嫩的脚心。

“痒嗯。”

林鹿脚背一紧,没有抽出脚,由着他摩挲滑腻的脚背,柔和的眼神变得淡漠,靠在靠背上看都没看他一眼,当他不存在。

粗粝的掌心从脚背慢慢摩挲到膝盖,泛起涟漪般的酥痒,不是很强烈,却又舒服。对于性事,林鹿不排斥,毕竟性也是一种攻略途径,她才不会做那种当了婊子又要立贞洁牌坊的人。

面对欲望她坦承相对,但是该矜持的时候还是要矜持;该浪荡的时候要浪荡,要让这个男人始终对你有兴趣,忍不住去探究你才行。

俗话说的好,好奇心才是一切的开端。

“嗯……”林鹿漫出浅浅呻吟,腰酥骨软的躺下,夺人心魄的桃花眼染上欲念的幽光,乖巧的将身体微微下移,方便男人的动作。

陈浩坤对她虚伪的乖巧很受用,“bb如果一直可以咁乖就好喇!”

这个狗男人居然杀出句粤语,不过他低沉舒缓的声线讲粤语真的很有韵味,特别是“bb”从他唇齿间漫出的瞬间,林鹿能听出缠绵悱恻的感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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