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情爱小说 > 国术传人在古代,知己遍天下 > 第27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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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节

 

程灵心头顿时一凛,听话听音,就有点明白了。

她对伙计抱抱拳,算是致谢,又立即说:“劳烦兄弟了,麻烦帮我称二十斗米。”

一斗米大概能有十二斤,二十斗就是二百四十斤。

不是程灵不想再多买,而是买太多的话,怕路上带着走不方便。就这二十斗,她还准备找机会偷渡十斗到自己的背包空间里去呢。

除此之外,还要买一些马粮。

比如大豆、高粱、麦麸等。这两天可苦着那两匹马了,程灵甚至觉得,它们都肉眼可见地饿瘦累瘦了。

马虽然能吃草,但它不能光吃草啊!就程灵买的这些,都只是低规格的马粮。

高规格的且不说,现在买不起。

伙计脸上露出笑容,清脆应声:“好嘞!”

接下来程灵又跟他具体打听粮商会的事,伙计道:“会首在郡城啊,是咱们大齐鼎鼎有名的错金侯,听说是太后给赐的名儿呢!”

然后要问再多,伙计却是答不出来。

结账的时候程灵又问掌柜,掌柜笑而不语,程灵就知道不能再问了。

出了粮店,接下来程灵去布店扯了两匹麻布,麻布一匹值二百钱,这是布店的卖价。

而民间其实也有拿麻布当成货币来做交易的,一般这种时候,麻布大概能值一百八十钱一匹。

至于棉布,大齐目前还没有棉布出现。

百姓穿麻,士族豪绅穿锦着绣,差距之大,那是天壤之别。

程灵还想买成衣,可是布店居然没有麻布的成衣卖。绢布和丝锦的成衣倒是有卖,可是贵得令人咋舌。

一套至少两千钱,程灵就算买得起,那钱也不是这么花的,更不能如此张扬。

然后程灵又找到杂货店,买了两个可以当锅使的陶罐,买了十个粗瓷碗,以及一些七零八碎的日用品。

比如说皂角、澡豆、篦虱子的篦子、蓑衣、雨伞、油布等物。

最后去药店,买了不少常用药,又配了十副虱子药。

没办法,要除虱子就得大家都除。毕竟,虱子这玩意儿,它传染啊!

一人除虱那不叫除虱,那叫多事。大家除虱,才是真的除虱……呵呵呵。

出了药店门,程灵正要往西行回集市去,不防就在此时,迎面撞来一人。

江湖路远,有缘相逢

药店门口,程灵脚下一顿,当时正欲躲开。

不料来人踉跄着脚步,竟忽然蹦出一句:“是你……”

这个声音耳熟!

就是那一夜,在卢县东城门边,射出连珠三箭,帮程灵退敌的那人,这应该就是他的声音!

程灵瞬间忆起这声音为什么耳熟了,她连忙伸出手,就扶住了来人将倒未倒的身体。

双方甫一接触,首先一股浓郁的血腥味就扑鼻而来。

程灵脸色微变,耳边还是这个声音:“快走,有、有追兵……”

最后两个字,说得极轻极模糊,要不是程灵五感敏锐,几乎都要听不清了。

程灵心头凛然,这位可不是一般的高手,他都能受这么严重的伤,追杀他的人肯定也很不一般。

这不能耽误!

程灵顿时将一手架到此人腋下,扶起他就往拴在药铺门口的马车上放。

马车上堆满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,程灵却顾不得清理,只是将人胡乱往中间一挤,又拿了个蓑衣盖在他身上,就说了句:“你躲好了!”

话落,程灵坐到前头赶车的位置,轻轻一抖缰绳,就催动马儿跑了起来。

她本来就会骑马,经过了昨天今天,也已经跟穆三娘学会了驾车。

程灵驾车又快又稳,路上虽有不少行人,她架着马车却灵活得像一条游鱼。她的表情也很平淡,几乎看不出什么变化。不多时,西城集市就到了。

那里,有人拉着洪广义,正说着不买貉子要买马。

这马又岂能随意往外卖?

程灵到时,就见到洪广义忽地眼睛一瞪,竟是从包袱里抽出一把被磨得光光亮亮的菜刀。

虽然只是菜刀,到了洪广义手里,却仿佛已经具备了屠刀的血腥气。

他举起菜刀,在那人惊恐的目光里,对着摊位前的一只貉子就一刀割喉。

本就昏昏欲死的貉子便只轻轻呜咽了一声,随即有鲜血喷薄而出,洒落当地。

对面想买马的商人:……

洪广义粗声粗气道:“马不卖!貉子是现杀的,要不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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